辽朝(916-1125)是以契丹贵族为主体,联合汉、奚、渤海及其他北方民族建立的封建政权,其疆域“东至于海,西至金山,暨于流沙,北至胪朐河,南至白沟,幅员万里”,(注:《辽史》卷37《地理志一》。)大致范围为今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六省市区的全部,河北、山西两省及俄罗斯、蒙古的一部分。辽朝的主体经济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以契丹人为主经营的畜牧业经济,一是以汉人为主从事的农业经济。有辽一代200余年,其牧、农经济区域的分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各种主、客观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发生过较大变化。近年来,已有不少涉及辽代牧、农经济研究的著述,(注:有代表性的如韩茂莉的《辽金农业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林荣贵的《辽朝经营与开发北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杜1995年版;漆侠、乔幼梅的《辽夏金经济史》,河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舒焚的《辽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李桂芝的《辽金简史》,福建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等等。)但到目前为止,尚无人就200余年间整个辽朝统治区域内牧、农经济区域的整体分布及其变化情况做一系统、宏观而全面的对比研究。笔者不揣浅陋,钩沉史料,并借助前贤和同道的研究成果,拟就这一论题,做些探讨,以期进一步推进辽朝经济史研究的深入。
一、辽代前期牧、农经济区域的分布格局
本文所谓辽代前期,是指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元立国(916)至辽景宗耶律贤执政末年(982)这一时段。
辽朝建国前,契丹地区的经济形态比较单一,主要是畜牧业生产,农耕种植尚微不足道,“其富以马,其强以兵”(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是这一时期契丹社会的真实写照。辽朝建国后,由于建立辽朝的主体民族是契丹族,便决定了辽代前期的经济形态仍是以畜牧业为主。
(一)畜牧业经济区域的分布
辽代前期,辽朝畜牧业经济呈大幅度上升和发展态势,其表现即是牧场规模继续扩大,牲畜数量不断增多。据《辽史》卷60《食货志下》记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曾把侵略邻国掠获的牲畜“分牧水草便地,数岁所增不胜算”。所谓“分牧”,就是把牲畜分配至不同的牧场放牧。从历史文献记载契丹各部族所在地及契丹军马所活动地区分析,辽代前期不同类型、性质的畜牧业经济区域主要分布在燕云边塞以北,阴山以南、以西、以北及潢、土两河(今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的广大草原地区。
南境燕北“塞下”等处的牧马基地。辽代前期的燕北“塞下”地区(约为今河北北部、山西西北部的长城沿线两侧)是辽朝辖境最南端的一处畜牧业生产基地,以牧放南征军用马匹为主。不过,随着后来燕云地区归属契丹辽朝,这一牧业区域已不仅仅限于“塞下”一隅,而是沿辽与五代各政权及北宋的边界向东和东南方向扩展开来。《辽史》卷60《食货志下》即载:“祖宗旧制,常选南征马数万匹,牧于雄、霸、清、沧间,以备燕、云缓急;复选数万,给四时游畋;余则分地以牧。法致善也。”这一区域大致已及今京、津地区南部与河北省交界一带。
大漠南北的官营“群牧”牧场。辽代前期,官营“群牧”是逐步建立起来的。据《辽史》卷3《太宗纪上》记载,辽太宗耶律德光于天显二年(927)十二月辛卯“阅群牧于近郊”。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时作为管理辽朝国家官营牧场的“群牧”机构尚属萌芽阶段,辽朝政府只是设置了一些如“马群世烛(侍中)”(注:《辽史》卷4《太宗纪下》。)类的官员,代表皇帝去管理“官马”事务而已。到辽世宗时,辽朝才最终建立并完善了“群牧”官僚管理机构,并开始在适宜设置官营牧场的地方,陆续建立了由辽朝国家统辖的几大群牧牧场。见诸辽代史籍文献的有六大群牧牧场,它们分别是:“西路群牧使司”辖下的西路群牧牧场,位于上京道的西部;“漠南马群司”辖下的漠南群牧牧场,位于上京道的东南部;“漠北滑水马群司”辖下的漠北滑水群牧牧场,位于上京道的东北部;“倒塌岭西路群牧使司”辖下的倒塌岭西路群牧牧场,位于西京道的北部;“浑河北马群司”辖下的浑河北群牧牧场,位于西京道东部与南京道接壤处;(注:林荣贵先生在《辽朝经营与开发北疆》中将“浑河北群牧牧场”指定在“东京道南部”,有误,林先生可能是把桑干河上游的浑河误为今辽沈地区的浑河。)“牛群司”辖下的群牧牧场,地点不详。
契丹皇帝四时“捺钵”地牧场。辽代前期,契丹皇帝的四时捺钵地附近及其游走途经之处,也是契丹人重要的游牧场所,上引《辽史》卷60《食货志下》中所谓“复选数万,给四时游畋”即指此。因为,以契丹皇帝为核心的贵族捺钵群体,季节轮换,从一个捺钵地向另一个捺钵地的迁移,以及四时捺钵中的其他活动,比如渔猎、比武、竞射等等,都需要大量的马匹及牛、驼、羊等畜牧产品以支持,所以可以认定,以契丹皇帝为核心的贵族捺钵群体就是一个庞大的皇室游牧集团,他们一年四季从一个捺钵地牧场转向下一个捺钵地牧场,周而复始,逾年不辍,正如《辽史》卷32《营卫志中》所云:“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但是,从辽太祖建国到景宗时的辽代前期,由于“捺钵”制度草创不久,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较频繁的战事等等)的影响,辽朝前期几任契丹皇帝四时捺钵时某些季节的牧场尚不固定,随意性较大,但大多是在上京道境内。
潢、土两河流域的“斡鲁朵”“诸抹”群牧牧场。辽代前期还有一种重要的群牧牧场,那就是契丹皇帝“斡鲁朵”所辖的“诸抹”群牧牧场(不同于上述之“捺钵”地牧场)。“斡鲁朵”为契丹语,意为“宫卫”。《辽史》卷31《营卫志上》载:“天子践位置宫卫,分州县,析部族,设官府,籍户口,备兵马。崩则扈从后妃宫帐,以奉陵寝。有调发,则丁壮从戎事,老弱居守。”辽朝每一位契丹皇帝都有自己的“斡鲁朵”,先皇帝“驾崩”,新即位皇帝不仅要新组建自己的“斡鲁朵”,而且,所有已逝皇帝的“斡鲁朵”也被新皇帝继承过来。所以,依此类推,越是往后的皇帝,所拥有的“斡鲁朵”也就越多。每位契丹皇帝“斡鲁朵”机构中的一些官员和部分宫户,一年四季要跟随在位皇帝赴走“行在”(捺钵);而各“斡鲁朵”机关及其所属州县机关、部族机关则有其固定的办公地点,州县内务农的宫户及部族内从牧的宫户也都有相对稳定的农耕区域和放牧场所。其中,每一“斡鲁朵”所辖的各个“抹里”,即是一个个小型牧业生产组织,有它们自己的一定范围的一片牧场。《金史》中的一条史料即可证之。《金史》卷44《兵志》记载:“金初因辽诸抹而置群牧。抹之为言无蚊蚋、美水草之地也。天德间,置迪河斡朵、斡里保(本)、蒲速斡、燕恩、兀者五群牧所,皆仍辽旧名,各设官以治之。又于诸色人内,选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谋克蒲辇军与司吏家余丁及奴,使之司牧,谓之群子,分牧马驼牛羊,为之立蕃息衰耗之刑赏。后稍增其数为九。契丹之乱遂亡其五,四所之所存者马千余、牛二百八十余、羊八百六十、驼九十而已。”金初九群牧都是“因辽诸抹而置”,并且“皆仍辽旧名”,查《辽史》卷31《营卫志上》中契丹诸帝“斡鲁朵”之“抹里”,确有与之相符者。根据《辽史》卷31《营卫志上》的记载,辽代前期几任帝、后的“斡鲁朵”能够考证出今地的,均在上京道的东南部地区。据此分析,这一时期的“斡鲁朵”群牧牧场均应分布在皇都上京四周的契丹腹地。
散布于辽朝各地的诸部族牧地。辽代前期,契丹平民仍分为诸多部族,每一个部族亦有自己的驻牧地,部内的牧民在那里从事着畜牧业生产;同样,此期也有不少被契丹征服的其他游牧民族及周边地区附属于辽朝的被羁縻部族,他们也各有自己的驻牧地。因此,遍布辽境中北部(亦包括南、西南和东部部分地区)、分属于每个部族的大大小小牧场,是辽代前期畜牧经济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契丹本族八部及其牧场分布。辽代前期的契丹叠剌部及析出的五院和六院部大部分部民都在原居地附近的潢、土两河流域从事畜牧业生产,如《辽史》卷37《地理志一》即载:“凤州,南王府五帐分地”,“遂州,南王府五帐放牧于此”。辽遂州属上京道,在今辽宁彰武西北哈尔套一带。而五院及六院部的另外一部分部民则“部隶北府,以镇南境”。(注:《辽史》卷33《营卫志下》。)余靖《武溪集》卷18《契丹官仪》云:“北王府在云州、归化州之北。”云州为辽西京所在地,即今山西大同;归化州为今河北宣化。这就是说,契丹五院、六院部的部分部民后来是被迁徙到了辽西京道以北一带。在辽代前期,还有一部分契丹叠剌部及五院、六院部的部民奉诏迁到了上京道的西北边陲胪朐河(今克鲁伦河)流域的乌古部地区(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西部及蒙古国东部一带)。《辽史》卷4《太宗纪下》载:会同二年(939)十月,“上(辽太宗)以乌古部水草肥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次年,太宗皇帝再次诏令两院迁徙部分部民至此。被迁至乌古部地区的契丹人,一部分改事农耕(下文将论述),另一部分仍从事畜牧业生产,同时肩负着戍守北疆的军事职责。除叠剌部及析出的五院、六院部外,其他契丹七部部散布在草原各处,每一个部族就是一个畜牧业生产集团,有一片相对集中的牧场。如“乙室部”牧地在辽境西南靠近五院部和六院部的西京道地区,即今山西东北部、河北西北部及内蒙古东南部一带。“品部”牧地在辽上京道潢河与土河合流处的永州慈仁县境内,即今辽西西拉木伦河与老哈河汇合处西南一带。“楮特部”牧地古今地点不详。“乌隗部”牧地在咸州附近,即今辽宁开原以北。“涅剌部”牧地在庆州境内,即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突吕不部”牧地在长春州境内,即今吉林前郭松花江与嫩江汇合处以西的拜布尔察罕泊附近。“突举部”牧地古今地址不详。由上可知,辽代前期契丹八部的游牧地大部分是在契丹腹地皇都上京的周边地区。二是辽朝“新八部”及其牧场分布。除上述契丹本族八部之外,辽代前期的契丹统治者还对被征服、被俘虏的北部其他游牧民族进行了改编,组成了既有契丹人又包括其他民族俘户在内的部族,这些部族被史家称为“新八部”。这些部族的游牧地散布在契丹八部牧场的外围。三是被羁縻管理的民族、部族及其牧场分布。在辽朝的北疆及东北疆地区,散布着一些从事畜牧业生产、与辽朝政府保持着羁縻关系的民族或部族,《辽史》中称之为“诸国”,尽管他们叛服不定,常遭征伐,但他们亦属于辽王朝辖境内的民族或部族,他们的游牧地亦属辽朝畜牧业经济区域的组成部分。
上京周边地区契丹官贵的私人牧场。辽代前期,契丹王公贵族们大都有他们自己的私人牧场,这当然也是辽朝畜牧业经济区域的组成部分。据《辽史》卷37《地理志一》记载,契丹官贵们的私人牧场也大多分布在皇都上京周边的契丹腹地。如罗古王牧地在“闾州”(今辽宁北宁医巫闾山一带);横帐普古王牧地在“松山州”(今内蒙古赤峰西南);横帐陈王牧地在“豫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北);横帐管宁王牧地在“宁州”(今内蒙古扎鲁特旗西北);遥辇氏僧隐牧地在“丰州”(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境内);北大王拨剌牧地在“乌州”(今内蒙古通辽以东),等等。
(二)农业经济区域的分布
辽代前期,一方面由于不断有中原农区的汉民被契丹南侵军队俘掠北上,被安置在契丹腹地,汉民们将中原地区比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源源不断地带到了辽西两河(潢河、土河)流域;另一方面,随着有着传统农耕生产基础的辽东渤海国的被征服,以及南部燕云十六州的轻易获得,辽朝农耕区域较建国前有所扩展,但同幅员辽阔、广袤无垠的草原牧场相比,尚不可同日而语。
潢、土两河流域的“插花田”。辽代前期,潢、土两河流域的上、中京及其周边地区,在成片成片的草原牧场上,出现了一块块以中小城镇(辽朝政府为安置被掠中原汉民而建立的州县及契丹贵族建立的头下军州)为中心的“插花田”。据有关史料的不完全统计,从唐天复二年(902)至辽统和五年(987)长达80余年的时间里,契丹军队南侵中原俘掠汉民北归的较大行动达12次之多,俘掠的汉民人数约三四十万。(注:参见邹逸麟:《辽代西辽河流域的农业开发》,《辽金史论集》(二),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72-73页。)还有,在辽太祖天显元年灭渤海国后,亦有部分原从事农业生产的渤海遗民被迁移到了辽西潢、土两河流域定居。此外,辽代前期还有一些契丹贵族将在战争中掠来的汉民及渤海人作为私奴,在他们自己于辽西潢、土两河流域的“分地”上,建立头下军州,令汉人耕种。《辽史》卷37《地理志一》即载:“又以征伐俘户建州襟要之地,多因旧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头)下州”。“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这样,加上辽朝政府安置汉民建立的州县,辽代前期于辽西潢、土两河流域以汉、渤海人设置的州县近四十个,主要分布在上京道东南部和中京道北部的契丹腹地。由于辽西潢、土两河流域“地沃宜耕植,水草便畜牧”,(注:《辽史》卷37《地理志一》。)在辽代前期,经过生活在这里的汉民、渤海人及部分奚人的辛勤劳作,在大草原上,一块块“插花田”被开垦出来,形成了一片极具时代与地域特色、农牧相间的特殊经济区域。
南部燕云农耕区。燕云地区大致位于燕山山脉以南、中原的北部,辽建国前后,这里属于唐及五代割据政权。后唐末年(辽天显十一年,936),石敬瑭割幽、蓟等十六州拱手相让,从此,相当于以今北京市和山西省大同市为中心,东至河北遵化,西界山西神池,北迄长城,南至天津海河与河北河间、保定及山西繁峙、宁武一线的广大地区纳入了契丹辽国的版图。不久,辽太宗便升幽州为南京。燕云地区历史上即是传统的农业耕作区,史籍多有记载。如云中郡白道川,“地至良沃,沙土而黑”,种植谷物,“省功多获”。(注:(清)厉鄂:《辽史拾遗》卷15引《太平寰宇记》。)因此,契丹辽国既得燕代,“益富饶矣”。(注:《辽史》卷48《百官志四》。)辽代前期,这一区域除沿燕北“塞下”一线及域中一些地方开辟为牧场,有一定量的畜牧业生产外,其他部分则被有限制地陆续招民开荒,辟为农田,因而,辽代前期燕云地区的农业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史籍中常有如“燕蓟大熟”(注:《辽史》卷4《太宗纪下》。)等类似记载。然而,由于这一时期辽与中原各政权之间战事不断,发展燕云农业还受到很大限制。举一个例子即可证明。辽景宗保宁年间(969-979),辽南京留守高勋“以南京郊内多隙地,请疏畦种稻”,(注:《辽史》卷85《高勋传》。)结果即因最高统治者担心开辟稻田会阻碍契丹骑兵行军作战而作罢。南京郊区如此,那么,整个燕云地区此时尚有多少未许开垦之地,即可想而知。因而,直至辽、宋订立“澶渊之盟”之前,燕云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尚未达到突飞猛进的程度。
辽东南部农耕区。东京道所辖的辽东地区南部也是辽代前期的一处农耕生产区域。在这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渤海遗民。原渤海国的农业经济即较发达,辽灭渤海国后,于其地建东丹国。天显三年,耶律德光迁东丹国民(渤海遗民)于辽东太子河流域。辽东地区自然地理及气候条件都比较好,“地衍土沃”,(注:《辽吏》卷75《耶律羽之传》。)比较适合农业生产。熟悉农业生产技术的渤海遗民南迁辽东,辽朝政府依渤海旧制,在这里设州置县,进行有效管理。据学者考察,辽代辽东南部地区的农田亦具有“插花”式的分布特征,城邑、聚落周围形成大小不一的农耕“插花地”,且农田延续范围的广与狭,与城镇的大小和人口的多寡也有很大关系。(注:参见韩茂莉:《辽金农业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89页。)
西北边境“屯田”区。上京道西北部边境地带是辽代前期部分契丹人、乌古人及室韦人新开发的一处农田与牧场相间的半农半牧经济区。当时这一地区的农业开发主要以戍边者屯田为主,开垦的农田主要集中在三处:海勒水(今内蒙古海拉尔河)流域、胪朐河流域和谐里河(今俄罗斯石勒喀河)流域。据《辽史》卷4《太宗纪下》记载,会同二年,辽太宗耶律德光“以乌古部水草肥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这部分契丹人进入乌古地区之后,一些人继续放牧,一些人负责戍边,还有一些人即垦荒屯田。《辽史》卷59《食货志上》亦云:“会同初年,(辽太宗)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农田。”会同三年,“诏以谐里河、胪朐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里、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由此可知,是瓯昆石烈的契丹人首批进入乌古地区,选好地址,其他石烈便随之迁入的。当然,这一地区的农耕屯田在辽代前期也仅仅是初步的,大面积开发是在辽代的中后期。
二、辽代中后期牧、农经济区域的变迁
辽代中后期,是指辽圣宗执政(983)至天祚帝亡国(1125)这一时段。这一时期辽朝的传统畜牧业经济在遭受两次较大程度的打击后,其繁盛之颠峰已经过去,畜牧业生产区域与前期相比,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而这一时期的农业经济与前期相比变化最为明显,不仅农耕区域进一步扩大,农作物的总产量也大大提高,并且此时的农业经济已超越畜牧业而居国民经济核心地位。
(一)畜牧业经济区域的变迁
辽代中后期畜牧业经济区域变化的总体特征是析分、迁移与萎缩,这便决定了这一时期的辽朝畜牧业经济衰势已成必然。
燕云区域内残存的部分牧场。辽代中后期,南部靠近辽宋边境的燕云区域内,仍有零星的官营牧场存在着。例如,辽道宗大安年间(1085-1094),辽南京道蓟州三河县上方感化寺的大片土地,即因“燕地遣括天荒使者驰至,按视厥土,以豪民所首,谓执契不明,遂围以官封,旷为牧地”。(注:乾统七年《上方感化寺碑》,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64页)可见,至辽代中后期,辽、宋尽管自澶渊结盟后已偃兵息战,原先置牧场蓄战马“以备燕、云缓急”已成为历史,但实际上燕云地区的官营牧场并未完全消失,其中一些牧场在辽代中后期仍然存在着,直至辽亡。这期间它们是有过“衰落”,但绝非是与宋休战的缘故。
官营群牧牧场的两度衰落。形成于辽代前期的几大官营群牧牧场,在辽圣宗统治年间,曾有过一段发展的辉煌时期。但到了兴宗初年,很快便出现了第一次衰落,原因之一是群牧内“盗易”官畜之风一时盛行,致使大量官畜变成了一些人的私有财产。此外,不少在群牧牧场放牧官畜的“戍卒”相率“逋亡”,也极大地影响了群牧业的发展。还有,因受畜牧生产技术及气候因素的影响,一些大的群牧牧场畜群调牧“不如法”,造成了牧场与牧场之间“不得各就水草便地”,“日瘠月损,驯至耗竭”,(注:《辽史》卷104《耶律昭传》。)畜品质量也大大下降。对此,辽朝皇帝对群牧机构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使辽代中后期的群牧业又起死回生,一度出现了“群牧滋繁”的局面。但到了道宗年间,由于辽朝政治上腐败,致使“群牧名存实亡”,牲畜存栏数额已降至百万以下,且“群牧以少为多,以无为有。上下相蒙,积弊成风”。(注:《辽史》卷90《萧陶隗传》。)加之“牧地褊狭,畜不蕃息”,(注:《辽史》卷97《耶律引吉传》。)因而辽朝群牧的衰势再起。同时,这一时期自然灾害也频频发生,进一步破坏了大漠南北的畜牧业。后来,直到朝廷任命萧陶隗为马群太保,经过一番整顿,辽朝的群牧之业才稍有振作,但已是元气大伤,繁盛不比当年了。
契丹皇帝四时“捺钵”地牧场的基本固定。辽代中后期,由于辽宋息战罢兵及“捺钵”制度成熟、定型等原因,契丹皇帝四时捺钵地及其牧场与前期相比有了新的变化,其中最明显之处,就在于圣宗以后的几任辽朝皇帝四时捺钵地已基本固定。比如,景宗及圣宗初期,由于辽宋交战频繁,契丹皇帝经常驻跸南京或西京主持战事,所以,那时的春捺钵地多选在南京的“延芳淀”(今北京通州境内)或距西京不远的“鸳鸯泺”(今称“安固淖儿”,在今河北张北境内)。因此,当时契丹皇帝的春捺钵牧场亦应在南京市郊或“塞下”燕北地区。至澶渊结盟,南北息战,圣宗中后期及兴宗、道宗、天祚帝时,春捺钵地及牧场则基本固定在上京道长春州附近的“鸭子河泺”,历史文献中亦见“鱼儿泺”、“长春河”之称,其实应为一地(即今吉林前郭尔罗斯附近的查干泡子)。契丹皇帝在此“钩鱼”、“射鹅”,其随行的牧户则在附近的草场放牧。辽代中后期契丹皇帝的夏捺钵地及牧场,圣宗前期(辽宋澶渊结盟之前)一般选择在南京道燕山山脉中的“炭山”(今河北丰宁境内),这仍与辽宋之战事有关。辽宋息战后,契丹皇帝的夏捺钵地及牧场基本固定在上京道的“永安山”一带(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境的大兴安岭南麓)。秋捺钵地及牧场基本与辽代前期相同,在上京道“庆州”一带(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北部)。冬捺钵地也有了固定之处,那就是上京道的“广平淀”,又名“藕丝淀”(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巴林右旗、阿鲁科尔沁旗和开鲁县接壤的西辽河下游一带)。这里在辽代时是一片沙漠,沙漠四周的草地便成了契丹皇帝冬捺钵时的冬季牧场。
“斡鲁朵”“诸抹”群牧牧场的变化。辽代中后期,随着契丹皇帝位次的递变,其“斡鲁朵”所属的“抹里”群牧牧场也在不断析分与增加,这是与前期相比的变化之处。此期,除上述辽代前期几任帝、后遗留的“斡鲁朵”“诸抹”群牧牧场依然存在之外,辽圣宗耶律隆绪的“斡鲁朵”在“女混活直”(今地不详),下辖9个“抹里”群牧场。承天皇太后的“斡鲁朵”在“土河东”(今老哈河流域),下辖11个“抹里”群牧场,牧场应散布在土河两岸。皇太弟耶律隆庆的“斡鲁朵”地址不详,下辖2个“抹里”群牧场。辽兴宗耶律宗真的“斡鲁朵”在“高州西”(今内蒙古赤峰及敖汉旗附近),下辖6个“抹里”群牧场,牧场散布在高州附近。辽道宗耶律洪基的“斡鲁朵”在“好水泺”(地址不详),下辖7个“抹里”群牧场。天祚皇帝耶律延禧的“斡鲁朵”地址亦不详,下辖8个“抹里”群牧场。
诸部族牧地的迁移与析分。辽代中后期,契丹族八部及“新八部”与前期相比,变化不大,他们中的大多数仍在原地从事着传统的畜牧业生产活动,但是,有些契丹部族的游牧地到辽代中后期时已有所迁移。如“突吕不部”,辽代前期的游牧地在长春州的洮儿河流域(今吉林西部的白城、洮南一带),但到了辽代后期,该部已西移至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部的黄河东岸一带。岛田正郎先生依据《辽史》卷29《天祚皇帝纪三》保大三年(1123)“五月辛酉,(天祚皇帝)渡河止于金肃军北。……冬十月,复渡河东还,居突吕不部”的记载认为,此中之“河”即为今黄河,“金肃军”在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南部。(注:参见[日]岛田正郎著、何天明译:《辽代的部族制度》,《蒙古学信息》2001年第3期。)天祚帝从金肃军东渡黄河即来到了突吕不部,很显然,突吕不部至少是有一部分部民在此之前,或许是为戍边及其他什么原因,已从东北部的长春州一带迁移到了这里。当然,迁徙戍边的还不止突吕不一部,其他部族,如品部等,也都有部分部民此时从潢、土两河流域迁出。(注:参见《辽史》卷13《圣宗纪四》。)辽代中后期,辽朝诸部族放牧地的真正变化主要表现在因圣宗之后融合非契丹民族(部族)形成的新部族的骤然增多和牧场的随之析分上。辽宋订立澶渊之盟后,南北罢兵息战,不仅使辽王朝赢得了南境的安宁,同时,因获得北宋政府的大量战争赔款,也大大增强了辽朝的经济与军事实力,于是,辽朝政府便把军事重点转向了境内“叛服无常”的各民族(部族)的经略上。在统治者的软硬兼施下,很快,辽境内不少民族和部族纷纷“降服”,于是,辽圣宗对这些降服者进行了改编,并析入部分契丹部民,最终形成了辽境内的34个新部族。这34个新部族中的大部分人仍从事畜牧业生产。根据《辽史》卷33《营卫志下》的记载,经过组合与析分,这些新部族及其游牧地大都分布在“新八部”的外围北部及西北、东北接近辽朝边疆的地方。
契丹官贵私人牧地的缩小。辽代中后期,契丹腹地王公贵族及地方官僚们的私人牧地虽依然存在着,但国家官营畜牧业的两度衰落,也直接影响到了私人畜牧业的发展,因为,辽朝政府此时已不得不限制私人畜牧业的扩大。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权臣耶律乙辛请赐牧地而未被批准一事。据《辽史》卷97《耶律引吉传》记载:道宗大康元年(1075),耶律乙辛上书奏请道宗皇帝赏赐牧地,时任辽朝“群牧林牙”之职的耶律引吉即坚决反对,他对道宗说:“今牧地褊狭,畜不蕃息,岂可分赐臣下?”官营群牧处于低落状态,急需整顿振兴,朝廷自然不会釜底抽薪,再分割国家牧场划拨给个人了,所以,此期契丹官贵们的私人牧地明显缩小了。
(二)农业经济区域的变迁
辽代中期以后,农耕区域最明显的变化,是随着在辽朝政府扶持下的大量荒地被开垦,以及为戍边而新辟多处屯田点,全国耕地面积大量扩增,农田的分布范围更为广泛。
潢、土两河流域“插花田”农耕区域的不断扩大。辽代中后期,潢、土两河流域的“插花田”在前期的基础上,已有较大幅度的拓展。一是圣宗时置中京(在今内蒙古宁城),并且在中京地区为安置迁移的渤海遗民、高丽俘户及析分其他州县民而新置不少州县,大大扩展了这一地区的农田耕作面积,增加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推动了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进一步繁荣。二是这一地区部分从事畜牧业的契丹人奉诏迁徙戍边,空出了不少土肥水美、适宜耕垦的“旷地”。这些“旷地”又被同样奉诏进驻的汉人及渤海遗民开垦成良田,亦使这一地区的农耕区域进一步扩大。如统和十五年二月,圣宗皇帝号召在永州地区搞农耕垦殖,“诏品部旷地令民耕种”。(注:《辽史》卷13《圣宗纪四》。)三是对奚人进行改编,加强管理,以推进奚人地区的农耕开发,因而奚人原本粗放落后的原始农业经济在辽代中后期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改观。当时,不少北宋出使契丹辽国的使臣途经奚人耕作区域,都对他们的农耕生产和生活耳闻目睹,并在其使辽作品中多有记载,诸如奚人“农夫耕凿遍奚疆”,“田畴高下如棋布”;(注:(宋)苏颂:《苏魏公文集》卷13《牛山道中》。)“居人草庵板屋,亦务耕种”(注:《契丹国志》卷24《王沂公行程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31页。)等等,均真实地反映了这一时期奚人居住区生机勃勃的农业生产状况。
燕云地区宜耕荒地的进一步被开垦。辽、宋订立“澶渊之盟”后,双方罢兵和好,给一直作为辽朝对宋作战前沿阵地的燕云地区农业经济的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和外部环境。当然,在此前战事尚未平息之时,圣宗皇帝即已开始诏令燕云地区的农民在战争间隙,垦荒种地。如,统和六年,“徙吉避寨居民三百户于檀、顺、蓟三州,择沃壤,给牛、种谷”。(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统和七年六月,“诏燕乐、密云二县荒地许民耕种,免赋役十年”。(注:《辽史》卷12《圣宗纪三》。)统和十三年六月,“诏许昌平、怀柔等县诸人请业荒地”。统和十五年三月,“募民耕滦州荒地,免其租赋十年”。(注:以上均见《辽吏》卷13《圣宗纪四》。)既号召农民开垦荒地,又免其租赋,对发展这一地区的农业肯定是十分有利的。此外,前面曾提及,战时因担心开辟水稻田不利于契丹骑兵行军作战,景宗皇帝曾拒绝高勋辟田之奏请。而到了停战之后,这一限制也逐渐被放宽,在燕云地区,除留用有限的“军行”道路之外,其他适合种稻的地方都陆续被允许开垦成水田。《辽史》卷22《道宗纪二》载:咸雍四年(1068)三月,道宗诏令“南京除军行地,余皆得种稻”。除平原地区外,燕云山区的农业开发在辽代中后期也很红火,我们从历史文献所记载的这一地区此时的寺田经营状况,即可窥知一斑。如位于“渔阳古郡之西北”的上方感化寺,“野有良田百余顷,园有甘栗万余株”。(注:乾统七年《上方感化寺碑》,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63页。)景州陈宫山观鸡寺“广庄土逮三千亩,增山林余百数顷,树果木七千余株”。(注:大安九年《景州陈宫山观鸡寺碑铭》,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452页。)还有范阳丰山章庆禅院,“土厚肥腴,草树丛灌”。(注:乾统四年《范阳丰山章庆禅院实录》,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44页。)这些地处山区的寺院拥有大量寺田,说明其农业生产已颇具水平。
辽东农耕区域的大面积向北延伸。与前期相比,辽代中后期的辽东地区农业种植区域已向北延伸很多,农业经济呈现了蓬勃发展的景象。当时,辽东地区除部分零散的自耕农小块土地外,耕地占有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宫卫形式存在的皇室庄田,二是以民屯和军屯为形式的政府庄田,三是以契丹皇帝赏赐王公大臣土地形式存在的“头下庄田”。辽代中后期辽东农耕区域向北扩展,从“和籴仓”的设置地点上即可证明。辽朝政府在辽东地区置有就地存粮的“和籴仓”,据史料记载,辽代后期,这种“和籴仓”已不仅仅置于东京道南部(狭义的辽东地区)农业比较集中的五十余城,而是在其北部沿边诸州(今吉林、黑龙江两省的东部)也有置设,也就是说,辽代中后期辽东地区(广义的)比较发达的粮食产区已从南部沿海直达北部的混同江流域。“编户数十万,耕垦千余里”,“未为开拓之盛也”(注:《宋史》卷264《宋琪传》。)即是当时情景的真实写照。同时,这一地区从事耕作的农民,也从原来的汉人和渤海人,发展为包括生、熟女真人在内的、庞大的多民族农耕群体。诸如南迁后生活在东京道辽阳府东南的“五节度熟女真部”,分布范围“南北七百余里,东西四百余里”,“共一万余户”,“耕凿与渤海同”。而生活在辽阳府东部的另一支“熟女真”,分布范围“东西八百里,南北一千余里”,“居民杂处山林,耕养屋宇,与熟女真五节度同”。同样,分布于北部混同江下游和长白山等地的“生女真”,“居民屋宇、耕养”,与“熟女真国并同”。(注:《契丹国志》卷22《四至邻国地里远近》。)由于他们“耕垦树艺”,(注:《金史》卷1《世纪》。)因而“年谷屡稔”。(注:《金史》卷60《交聘表》。)这些都充分表明辽代中后期辽东地区农业经济繁荣和农耕区域向北扩展的实况。(注:参见林荣贵:《辽朝经营与开发北疆》,第184-187页。)
西北及北部边疆屯垦区域的大力拓展。辽代中后期,在上京道北部及西北部边疆地区的农业开发也有新的进展,屯垦面积不断扩大,使漠北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进入了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在这一地区从事农耕生产的仍主要是戍边的契丹边防军人及其家属,生产方式主要以军事屯田为主,屯田地点或分布在戍守驻地周围,或分布在沿边水美土肥的河谷地带。大规模边境军屯始于圣宗统和中期萧达凛任西北路招讨使之时。《辽史》卷104《耶律昭传》记载了当时军屯与戍边及其他各业间人员的分配情况:“夫西北诸部,每当农时,一夫为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虬官之役,大率四丁无一室处。刍牧之事,仰给妻孥。”兴宗重熙初年,辽廷“命耶律唐古督耕稼,以给西军。唐古率众田胪朐河侧,岁登大熟”。(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由于在胪朐河流域屯田成功,不久,辽朝政府又开始在以漠北边防重镇镇州(今蒙古国土拉河以西哈达桑)为中心的地区(约为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东西两线)进行大规模屯田。《辽史》卷91《耶律唐古传》即载:“明年(指胪朐河屯田‘大熟’的第二年),移屯镇州。”于是,便最终形成了以胪朐河一镇州为中心的漠北大规模屯田区。《辽史》卷37《地理志一》中记述了辽圣宗时期陆续在这一地区建立边防城镇和开辟军屯点的情况。如统和二十二年,皇太妃奉命率兵北戍,“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军屯”。不久,又徙“渤海、女直、汉人配流之家七百余户,分居镇、防、维三州”。防州在今蒙古国土拉河西岸,维州在鄂尔浑河上游东岸。开泰三年(1014),辽朝政府又以女直户置招州,亦在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上游东岸。此后,辽政府又增置了静州(在今内蒙古扎兰屯市以南)、河董城(在今蒙古国乔巴山城以西、克鲁伦河北岸)等边防城镇。这些军屯点“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注:《辽史》卷37《地理志一》。)均属于“公田”性质。
三、结语
从辽初至辽末200余年间,辽朝境内的牧、农经济区域分布的变化是明显的,其突出的特点是:牧、农区域总体上是由辽初“牧”在北(面积颇大)、“农”在南(地域很小),同域包含,发展至中后期“农”向北扩(势头强劲)、“牧”往(西)南移(不甚明显),二者在上京道东南部及中京地区大面积交汇,形成了极富特色的牧、农“插花”带。具体言之,辽朝建国之初,辽境内农耕区域极小,仅是在辽西潢、土两河流域有中原北上的流民及在战争中被俘掠的汉人从事的零散的农耕生产活动,并没有形成大面积的农耕生产区域。后来,辽朝灭渤海,得燕云,以及大量安置中原汉俘和渤海遗民,才最后形成了有区域规模的南部燕云农耕区、辽东南部农耕区及中部(上京道东南部和中京道地区)牧农交错“插花田”区。再后来,随着辽东农耕区的北延,契丹腹地弃牧“旷地”的被开垦,奚人地区农业的开发,以及北疆屯田区的拓扩,辽朝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才最终被确立。
与畜牧经济相比,农业经济应该是封建时代相对先进的经济形态,是推动封建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辽朝立国200余年,如果没有先进的农业经济做动力,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因而可以说,是随着辽朝农耕区域的不断扩大,农业经济的不断繁荣,才大大推动了辽代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在辽朝建国之前比较单一的畜牧经济形态下,契丹人的生活只能是“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然而,正是随着国家政权的建立,农耕区域的拓扩及农业经济的发展,契丹人原来的生活状况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及其有国,内建宗庙朝廷,外置郡县牧守,制度日增,经费日广,上下相师,服御浸盛,而食货之用斯为急矣。”(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因此,也可以说,辽朝农耕区域的扩大、农业经济地位的上升的历史意义是十分巨大的。同时,辽朝中后期农业经济的繁荣,尤其是漠北地区屯垦农业的成功,也为辽亡之后金、元统治时期北方农、牧经济区域格局的形成及农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