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字母排列顺是按照字母使用频率的高低来排序的。有心的读者也许会感到奇怪:为什么要把26个字母作这种无规则的排列呢。既难记忆又难熟练。据说其原因是这样的:
在19世纪70年代,肖尔斯公司是当时最大的专门生产打字机的厂家。由于当时机械工艺不够完善,使得字键在击打之后的弹回速度较慢,一旦打字员击键速度太快,就容易发生两个字键绞在一起的现象,必须用手很小心地把它们分开,从而严重影响了打字速度。因此,公司时常收到客户的投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位聪明的工程师提议:打字机绞键的原因,一方面是字键弹回速度慢,另一方面也是打字员速度太快了。既然我们无法提高弹回速度,为什么不想办法降低打字速度呢。
降低打字员的速度有许多方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乱26个字母的排列顺序,把较常用的字母摆在笨拙的手指下,比如,字母"O"、"S"、"A"是使用频率很高的,却放在最笨拙的右手无名指、左手无名指和左手小指来击打。使用频率较低的"V"、"J"、"U"等字母却由最灵活的食指负责。
结果,这种"QWERTY"组合的键盘诞生了,并且逐渐定型。后来,由于材料工艺的发展,字键弹回速度远大于打字员击键速度,但键盘字母顺序却无法改动。虽然有许多种更合理的字母顺序设计方案,但都无法推广,可知社会的习惯势力是多么强大。
通用101键或102键键盘根据英文字母的排列方式而命名,称为QWERTY键盘。毋庸置疑,它“脱胎”于英文打字机。比尔·盖茨曾用这种键盘来说明什么叫“事实上”的标准:“英语打字机和计算机键盘上排字母的顺序是QWERTY,没有一条法律说它们必须这样排列。但它们却行之有效,大多数用户会执着于这种标准。”有趣的是,这种排列方式并不是合理的布局。
QWERTY键盘的发明者叫克里斯托夫·肖尔斯(C.Sholes),生活在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是《密尔沃基新闻》编辑。肖尔斯在好友索尔协助下,曾研制出页码编号机,并获得发明专利。报社同事格利登建议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制打字机,并给他找来英国人的试验资料。
在倾注了肖尔斯与两位合伙人数年心血后,1860年,他们制成了打字机原型。然而,肖尔斯懊丧地发现,只要打字速度稍快,他的机器就不能正常工作。按照常规,肖尔斯把26个英文字母按ABCDEF的顺序排列在键盘上,为了使打出的字迹一个挨一个,按键不能相距太远。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手指的动作稍快,连接按键的金属杆就会相互产生干涉。为了克服干涉现象,肖尔斯重新安排了字母键的位置,把常用字母的间距尽可能排列远一些,延长手指移动的过程。
反常思维方法竟然取得了成功。肖尔斯激动地打出了一行字母:“第一个祝福,献给所有的男士,特别地,献给所有的女士。”肖尔斯“特别地”把他的发明奉献给妇女,他想为她们开创一种亘古未有的新职业———“打字员”。1868年6月23日,美国专利局正式接受肖尔斯、格利登和索尔共同注册的打字机发明专利。
以此时目光看,肖尔斯发明的键盘字母排列方式缺点太多。例如,英文中10个最常用的字母就有8个离规定的手指位置太远,不利于提高打字速度;此外,键盘上需要用左手打入的字母排放过多,因一般人都是“右撇子”,所以用起来十分别扭。有人曾作过统计,使用QWERTY键盘,一个熟练的打字员8小时内手指移动的距离长达25.7公里。然而,QWERTY键盘仍是电脑键盘“事实上”的标准。虽然1932年华盛顿大学教授奥古斯特·多芙拉克(A.DVORAK)设计出键位排列更科学的DVORAK键位布局的键盘,但始终没有普及。
Windows中已经内置了对它的支持,打开“控制面板→键盘”,进入“输入法区域设置”选项卡,接着单击“添加”按钮,将“输入法区域设置”设置为“英语(美国)”,并在“键盘布局/输入法”栏内找到“美国英语-DVORAK”。确认后,按键位置全变了。你完全有资本提升自己的英文打字速度了。当然在成功前仍需花时间重新适应新的系统并进行耐心训练。